吕氏春秋·孟夏纪第四

作文网 2023-04-16 15:13:59 阅读 27

吕氏春秋·孟夏纪第四

《吕氏春秋·孟夏纪第四》原文及翻译

吕氏春秋

原文:

先王之教,莫荣于孝,莫显于忠。忠孝,人君人亲之所甚欲也。显荣,人子人臣之所甚愿也。然而人君人亲不得其所欲,人子人臣不得其所愿,此生于不知理义。不知理义,生于不学。学者师达而有材,吾未知其不为圣人。圣人之所在,则天下理焉。在右则右重,在左则左重,是故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。尊师则不论其贵贱贫富矣。若此则名号显矣,德行彰矣。故师之教也,不争轻重尊卑贫富,而争于道。其人苟可,其事无不可。所求尽得,所欲尽成,此生于得圣人。圣人生于疾学。不疾学而能为魁士名人者,未之尝有也。疾学在于尊师,师尊则言信矣,道论矣。故往教者不化,召师者不化,自卑者不听,卑师者不听。师操不化不听之术而以强教之,欲道之行、身之尊也,不亦远乎?学者处不化不听之势,而以自行,欲名之显、身之安也,是怀腐而欲香也,是入水而恶濡也。凡说者兑之也①非说之也今世之说者多弗能兑而反说之夫弗能兑而反说是拯溺而硾(同“缒”,zhuì)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饮之以堇②也,使世益乱;不肖主重惑者,从此生矣。

故为师之务,在于胜(同“循”)理,在于行义。理胜义立则位尊矣,王公大人弗敢骄也,上至于天子,朝之而不惭。凡遇合③也,合不可必,遗理释义,以要不可必,而欲人之尊之也,不亦难乎?故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。

【注】①说:说教。兑:悦。②堇:毒草,根有剧毒。③遇合:师徒相遇而和洽。

译文:

在先王的教化中,没有什么比孝更荣耀,没有什么比忠更显达。忠和孝,是做君主和做父母十分希望得到的东西。显达和荣耀,是做子女和做臣下十分愿意获得的东西。然而,做君主与父母的,往往得不到他们所希望的忠孝,做子女和臣下的,也往往得不到他们所希望的显荣,这是由于不懂得理义造成的。不懂得理义,是由于不学习的缘故。从师学习的人,如果他的老师通达并且又有才能,我没听说过这样的人不成为圣人的。只要有圣人在,天下就会治理得好。圣人在这个地方,这个地方就受到尊重,圣人在那地方,那地方就受到尊重,因此古代的圣王没有不尊重老师的。尊重老师就不会计较他们的贵贱贫富了。像这样,(这个从师学习的人)名号就显达了,德行就彰明了。所以,老师施行教诲时也不计较学生的轻重尊卑贫富,而看重他们是否接受理义。他们倘若能够接受理义,对他们的教诲就没有不行的。所追求的完全都能得到,所希望的完全都能实现,这种情况在得到圣人之后才会发生。圣人是在努力学习中产生的。不努力学习却能成为贤士名人的,还没出现过这样的人。努力学习关键在于尊重老师,老师受到尊重,他的话就会被人信从,他的道义就会被人称道了。因此,(别人不尊重他,没有请他)而自动前往教人的老师不能教化他人,(不尊重老师,随随便便)呼唤老师来教的人不可能受到教化,自卑的老师不会被人听信,轻视老师的人不会听从教诲。老师如果采用不可能教化他人、不会被人听信的方法去勉强教育人,尽管想使自己的道义施行、使自身尊贵,不也差得远吗?从师学习的人采取不愿受教化、不听教诲的态度,自己随意行事,想使自己名声显赫、自身平安,这就如同怀揣腐臭的东西却希望芳香,进入水中却厌恶沾湿一样。凡是进行说教,应使对方心悦诚服,而不是生硬地说教。当今世上的说教者,大多不能使人心悦诚服,反倒生硬地进行说教。不能使人心悦诚服却硬要说教,这就像拯救落水的人反倒把石头绑在身上让他沉下去,救治病人却把毒药给他喝一样,(这样)使世道越来越乱;不贤达的君主越发昏惑的情形,从此就出现了。

所以当老师的首先要做的事情,就在于明辨事理,在于推行道义。事理明辨了,道义确立了,那么老师的地位就尊贵了,王公大人们就不敢怠慢他们了,直到至高无上的天子,去朝见这样的老师也不会感到惭愧。凡是君臣际遇,相互间的和谐不可强求,如果丢掉事理放弃道义,去追求不一定能得到的东西,却想要别人尊敬他,不也太难了吗?所以老师一定要依循事理,推行道义,然后才能尊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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